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出新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规社,办理补缴时,险法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前何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
养老责任编辑:付基恒
养老按相应年份的省人社厅实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记者18日获悉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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